通知公告
关于我校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延期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12-31 点击次数:1250 发布人: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我校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
项目延期的通知
各部门各单位;
我校《关于2023-2024年度社会车辆租赁框架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自2023年2月28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。根据安徽省机关事务局发布《关于省直机关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延期的通知》规定,《关于2023-2024年度社会车辆租赁框架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顺延,顺延至2025年12月31日,特此通知。
招投标管理办公室
2024年12月31日